【香港商报网讯】8月31日上午,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进入清查阶段。并将于2019年1-4月,开展普查登记,同年8-11月,开展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普查将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据了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项全面调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主要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云松介绍说,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共有13项业务流程,2018年12月底以前将完成制定普查方案、进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实施单位清查、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组织培训等6项流程。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间将分别完成开展普查登记、进行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进行普查数据汇总等7项流程。
据悉,目前,云南省一级、16个州(市)及129个县(市、区)政府均已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文件,并完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同时,省“四普办”设置了宣传、执法检查、数据质量等15个专业职能组,在10个职能组采用“双组长”模式。全省预计动员普查工作人员6.3万人,其中,计划选调(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5.7万人,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专业主导为主。
张云松说,2018年以来,省“四普办”在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大理、文山、德宏等8个州(市)的10个县开展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积累实战经验,打好普查“前哨战”。
经济普查是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它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我国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年份实施。我国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即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过普查,完善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健全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名录库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字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