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李苑立 通讯员 春萍 然志 报道:南沙区人社局日前公示第一批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重点发展领域骨干人才奖励人员名单,确定290家单位的3670名申请人为骨干人才奖励对象,3670名骨干人才的奖励金额共为15635.83万元人民币,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将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
据悉,今年4月起,南沙开展重点发展领域骨干人才奖励金兑现申请工作,接受企业递交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其奖励金为个人经济贡献的40%,上不封顶。骨干人才每年在南沙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报时应仍在申报单位工作。骨干人才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其中,科研院所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本次入选的骨干人才主要来自四类单位:一是总部型企业,二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是重点发展领域企业,四是科研机构与院所。其中,总部经济24家599人,高新技术企业38家316人、重点发展领域企业223家2687人,科研机构(院所)5家68人。
值得注意的是,骨干人才中的港澳及外籍人才,如不选择申报骨干人才奖励,也可选择按照税负差额申请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