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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规划再出新规

2018-06-1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晓蕾报道:记者14日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管理,该委起草形成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审查规定》),大幅增加医疗、教育、文化设施等公共利益用地的供给。
 
  在当前城市规划及相关标准进一步优化完善、更新领域“强区放权”等背景下,深圳城市更新工作亟待按照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深入推进。该政策是深圳市规土委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开展的一项政策创新。一是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扩大政策奖励。对标国际先锋城市,为推动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落地,强化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区保护,促进深圳文化设施建设,对落实该类设施用地或对历史风貌区实施保护的城市更新项目,提高建筑面积转移系数以及增加“外部转移容积”;二是以引导增加住房供应为目的,优化测算规则。明晰混合用地各类功能测算比例,明确转移容积和奖励容积优先安排居住功能,从而引导增加住房供应,促进深圳职住平衡,优化城市功能结构;三是以规范更新单元容积率管理为目的,细化条文规定。通过对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明确容积概念,进一步细化奖励情形,完善旧村、密度分区未覆盖地区的测算规则,明确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容积调整适用的条件及审批程序等,实现管理规则的全覆盖。
 
  预期该政策实施后,将促进公共利益项目的落地,通过增加转移容积、提高奖励幅度,提高市场落实公共利益项目的积极性,大幅增加医疗、教育、文化设施等公共利益用地的供给。同时,通过城市更新进一步增加住房供应,促进全市职住平衡。此外,还将推动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区保护,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城市特色。
[责任编辑:李振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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