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3月8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主席胡曙光在主席台上作题为《长江大保护亟待推行“硬约束”》的大会发言。
胡曙光委员说,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十九大提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长江、黄河等重要河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即将展开。可以说,目前对长江流域实施“硬约束”的时机与条件已基本成熟。
他指出,目前长江流域整体保护不足,生态功能呈退化趋势,长江流域上下游地区资源、生态利益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同时,长江流域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40%以上,单位面积氨氮、二氧化硫等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15至20倍,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流域内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形势严峻,一些粗放型生产企业仍在向上游地区转移。此外,长江流域还缺乏长效保护治理机制,尚未形成整体合力。
对此,胡曙光委员提出四点建议。
建立健全长江全流域考核机制
建议加快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牵头,建立流域水质考核奖惩、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环境污染应急联防等机制,域内上下游省(市)共同签订具有约束力的生态补偿协议。
完善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
将上下游跨省(市)界断面水质作为补偿基准,创新补偿形式,在实行资金补偿基础上,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多途径补偿。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长江流域上下游省(市)开展联合监测,在跨省(市)界断面健全完善国家直管的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主要污染物指标、水质变化进行系统监测。
推进长江流域产业绿色发展
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强流域产业布局调整与优化,强化技术创新与政策支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杜一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