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通讯员叶相成、记者孙运晓报道: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作出表彰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十堰市环保局成为湖北省17个地市州环保局中唯一获奖单位,这标志着十堰环保工作在连续三年全省第一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责任扛在肩上 踏实落实 硕果累累
十堰率先出台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1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及40余部门环保职责,并探索实施“第三方”考核;成立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8个市委常委任副主任的高规格环境保护委员会;率先实施污水垃圾处理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率先出台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形成环保考责问责机制。
扎实开展“清水行动”、“五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先后投资50多亿元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自筹资金17亿元对城区五条入库河流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综合治理,拒批145个有环境风险的重大项目,关闭转产规模以上企业560家,丹江口库区养殖网箱18万只全部拆除,关闭规模化养殖场134家,汉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
目前,十堰市39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完成;全市157座加油站、两座油库、79辆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全市25个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完成封闭改造;全市近3万台黄标车全部淘汰;全市所有工地全部按照八个100%要求落实管控措施。2013年至2017年,十堰城区优良天数分别为227天、265天、286天、295天、314天,一直在全省名列前茅。2017年城区PM10年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率先在全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强化红线意识,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全市三分之一国土面积纳入红线管控;累计投资12亿多元,对全市1578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率高达85%;5年累计植树造林195.4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4.72%,远高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率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全市累计成功创建生态乡镇90个、生态村1109个,创建数质量均居全省前列。全省首次定量测算出十堰生态价值11.11万亿,位居全省第一。
艰辛付出换来累累硕果:十堰先后荣获“全国最佳生态保护城市”、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美丽山水城市”等殊荣;丹江口水源地入选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连续三年环保综合目标考核、连续两年生态省考核十堰位居全省第一。
奋力彰显成效 不忘初心 继续前行
5年来,在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十堰环保局紧紧围绕环保体制机制创新、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生态创建等重点工作大胆探索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十堰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说,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保持十堰环保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据了解,此次湖北省仅有3个集体、1个人获此殊荣,另两单位分别为荆门市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京山县环保局。个人为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总工程师马先锋,将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该荣誉含金量极高,是全国环保系统最高荣誉,每五年举办一次。此次全国共有118个集体和45名个人获此殊荣,将在今年全国第八次环保大会上予以授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