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從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下稱《保障條例》)也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保障條例》的出台,是我省認真落實國家《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當好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排頭兵的具體舉措,對我省依法推進“文化浙江”建設,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必將產生重大影響。
《保障條例》共34條,主要包括了五個方面的內容:
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在政策保障方面,《保障條例》指出,各級人民政府要承擔起公共文化服務的保障主體責任,自覺履行“四個納入”,即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划,納入年度工作計划,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納入政府目標責任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綜合協調機制,成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公共文化服務協調機構。在人員保障方面,《保障條例》明確,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應當配備專職文化員、文化禮堂(社區文化家園)和文化活動中心應當配備文化管理員,做到既有章辦事,又有人干事。在經費保障方面,《保障條例》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公共文化服務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建立與公共文化服務發展相適應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逐步增強對公共文化服務的投入。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一定資金,支持公共文化服務相對薄弱地區的事業發展。
大力推進均等化建設。在資源建設方面,《保障條例》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資源的整合,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發展,防止出現公共文化資源重復建設。在服務內容方面,《保障條例》明確要求,省人民政府要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設區市和縣級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公共文化服務目錄,用標准化的形式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短板,拉高標杆,協調發展。在服務手段上,《保障條例》在倡導推廣具有浙江特色的的流動文化、縣級文化館總分館建設的同時,強調提出,省人民政府應當整合現有的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建立全省統一的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平台,推動公共文化服務與現代科技的融合發展。
科學布局公共文化設施。在公共文化布局上,《保障條例》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確定公共文化設施布局,設施種類、數量和規模、布局要適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早日實現“市有五館、縣有四館、區有三館”的建設目標,滿足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對機關、學校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文體設施向公眾開放的,要在設施維修、管理和意外傷害保險等方面給予相應的經費補助。對因城鄉建設需要拆除公共文化設施,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保障條例》提出了先建後拆或者同時進行的原則,建設拆除同時進行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安排過渡的公共文化設施,確保公共文化服務不間斷。《保障條例》還對城鄉居民在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開展健康有益的公共文化活動提出了要求。
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在人員配備方面,《保障條例》提出,向省級中心鎮和常駐人口五萬以上的鄉鎮(街道)派駐文化工作員,充實和加強基層文化隊伍建設。對已經建成的公共文化設施,《保障條例》要求,根據其功能、特點,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向公眾免費或者優惠開放,實行基本文化服務項目免費服務,公共文化設施開放時間應當與公眾工作時間、學習時間適當錯開。同時,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每年向社會公布上一年度的活動項目、服務效能、經費使用等公共文化服務開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在設施建設方面,《保障條例》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興建、捐建或者與政府部門合作建設公共文化設施。捐贈人單獨捐贈或者主要由捐贈人出資建設的公共文化設施,可以由捐贈人個人冠名或提出名稱。在文化人才隊伍上,《保障條例》要求廣泛開展文化志願服務,建立健全省、市、縣、鄉、村五級文化志願服務網絡體系,逐步建立全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建設格局。對民營文化企業、民間文化團體的文化人才,《保障條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文化行政部門應當在評定職稱、參與培訓、申報項目、表彰獎勵等方面實行同一標准。在公共文化服務評價方面,《保障條例》要求建立反映公眾文化需求的征詢反饋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提高服務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在《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方面,它的制定出台,是浙江省認真落實《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當好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排頭兵的具體舉措,對我省依法推進“文化浙江”建設,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必將產生重大影響。
五年來,我省高度重視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始終把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全面深化文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着力解決公共文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公共文化服務水平逐年不斷提高,多項指標走在全國前列。
一是文化保障不斷加強。政策方面,省委省政府先後出台了《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實施意見》《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體服務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等一系列文件。財政方面,五年來,全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支出459.28億元,2013-2016年年均增長達到了13%。人才方面,先後成立浙江音樂學院、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學院,設立浙江文化干部網絡學院,全面提升文化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
二是改革成果逐步凸顯。以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建設、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和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為突破口,不斷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2017年初,我省被文化部確定為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建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示范地區。溫州市圖書館法人治理結構改革作為經典案例入選專題政論片《將改革進行到底》。寧波鄞州區、嘉興市成功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台州市、溫州市先後入圍第三批和第四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城市。“紹興市電視圖書館”等8個項目入圍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
三是設施網絡更趨完善。浙江自然博物館、浙江小百花越劇院等一大批標志性公共文化設施陸續建成,文化禮堂連續四年列入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強勢推進,一個布局合理、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正在逐步形成。到目前為止,全省已建成公共圖書館102家、文化館102家、各類博物館275家,實現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文化活動室全覆蓋;建成圖書館鄉鎮分館894個、文化館分館312家、農村文化禮堂7628家、農家書屋25335個、文化廣場26109個;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平均面積達到了2689平方米,上等級站比例達到了91.6%。
四是文化服務惠及全民。全省年均送戲下鄉2萬場次、送書200萬冊次、送電影30萬場次、送講座展覽4000余場次、開展“文化走親”活動1000余場次、培訓基層文化隊伍10萬人次,涌現了浙江“圖書館之夜”、衢州“文化加油站”、溫州“城市書房”、舟山“淘文化”、麗水“鄉村春晚”等一大批在國內有影響的文化品牌。對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2015-2020年)》確立的54個指標,到目前為止,達標率在90%以上的縣(市、區)佔比為88.8%,其中54項指標全部達標的有34個,佔比38.2%。
下一步,我省將持續全面深化改革、強化效能建設、提升服務短板、抓好督促落實,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讓人民群眾共享文化改革發展成果。(浙江在線記者 嚴粒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