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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九项举措支持辽宁自贸区建设发展

2017-12-13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梁希永报道 :12月12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海事局围绕强网络、降门槛、减负担、拓空间、增便利、提效益的思路,制定九项服务辽宁自贸区建设发展的举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辽宁海事局在自贸区内试行有限开放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放宽外资企业国际航运船舶入籍门槛,促进自贸区内航运高端服务业发展。同时,优化国际船舶登记办理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并联办理,同时受理,同步审查。针对特殊情况,开通便民“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办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

  推进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完成海事内部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标准化接口无缝对接,同其他口岸单位共享50余项海事部门掌握的船舶进出港实时数据,实现申报数据一次录入、多次使用,提高自贸区口岸通关效率。目前,船舶进口岸申报、危险货物申报已在“单一窗口”平台上实现,船舶联网核放、离港证电子化、综合信息查询等功能预计在2018年初上线推广使用。

  先后取消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接收作业等共7项船舶防污染领域行政许可项目,取消船舶布设围油栏方案在作业前备案等4项管理要求。此外,取消国内航行船舶签证,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并不断优化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为自贸区港航企业提供切实的优惠便利。

  据辽宁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光辉说,辽宁海事局在全国海事系统内率先开展“全风险”预控管理机制建设,对辖区水上安全监管相关风险数据开展系统性梳理和规律性分析,推动监管模式从“警戒式”管控向“风险式”预控转变。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明确现场监管的原则、内容、程序、任务,提高现场监管效能,严格控制现场“登轮”检查,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为自贸区企业创设便利化的监管制度和法治环境。

  按照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辽宁海事局建立联合登临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联合查验、一次放行”,提高自贸区船舶出入境查验效率。

  在功能区划、通航论证、环境评估、码头验收等方面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大力支持大连湾海底隧道工程、大连湾跨海交通工程等重点涉水工程超前规划、建设,服务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大连港邮轮母港、营口港海铁联运通道等重大项目建设。

  辽宁海事局建立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形成具有辽宁海事特色的“三方四家”的组织模式,推进航运企业与船员开展集体协商,解决海上劳动关系各类相关问题,维护船员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规范的船员劳务市场,构建自贸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环境。

 

 

[责任编辑:吴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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