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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萬柔報道:11月30日,江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江西省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30年來的首次重大改革,備受全社會特別是廣大專業技術人才關注。《實施意見》由江西省人社廳牽頭制定,曆時近一年。12月11日,江西省政府新聞辦聯合省人社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實施意見》進行相關解讀。
據江西省人社廳副廳長劉克琦介紹,《實施意見》明確指出江西力爭通過3年時間,基本完成工程、衛生、農業、會計、高校教師、科學研究等職稱系列改革;通過5年努力,基本形成設置合理、評價科學、管理規范、運轉協調、服務全面的職稱制度。
“評聘結合”與“評聘分開”有機結合
職稱評價的目的是使用,評價和使用的關系主要體現為“評聘結合”與“評聘分開”兩種模式。
評聘結合與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相適應,評價與使用銜接緊密,符合因事擇人、人崗匹配的原則,但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容易造成符合條件者評不上職稱、地區單位之間不平衡等現象。評聘分開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符合條件即可參加評審,有利於提高職稱的通用性,但容易造成評價使用“兩張皮”、降低標准、引發單位內部矛盾等問題。
江西省人社廳專技處處長葉志忠指出,按照國家要求,這次改革,根據不同職業、單位和崗位特點實行不同的模式,對於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即對事業單位職稱制度推進評聘結合,以崗用人、競聘擇優、能上能下,促進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的有效銜接。“我們已在中小學、衛生、高等學校教師職稱推進。”
對於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單位,以及通用性強、廣泛分布在各社會組織的職稱系列和新興職業,采用評聘分開方式。葉志忠說:“要探索實現個人自主申報、業內受理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督的社會化評價機制。”
職稱評審權限下放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實施意見》明確向地區、行業和用人單位下放職稱評審權,擴大專業技術資格自主評審范圍,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
“《實施意見》明確向贛江新區、設區市下放具有條件的系列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權。”葉志忠表示,目前人社廳已向設區市下放了衛生副高和中小學副高職稱評審權,下一步將調研工程、農業等申報人數較多的系列是評審權下放問題。同時指導設區市向縣 ( 市、區 ) 和用人單位下放中初級職稱評審權限。
葉志忠介紹道,接下來省人社廳將向特色產業聚集區和人才密集、優勢明顯的行業下放職稱評審權,向人才智力密集的院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下放職稱評審權。目前,江西省人社廳累計已向34所院校、5家科研院所、14家企業下放自主評審權。計劃明年所有省屬科研院所、大部分高職院校、大部分大型三甲醫院、部分大型骨幹龍頭企業推行自主評審。
特殊人才特殊評價
此次《實施意見》提出特殊人才實行特殊評價,要破除“唯學曆”、“唯資曆”、“唯論文”的“三唯”模式,開辟職稱“綠色通道”,按條件直接審定職稱,促進各行各業人才聚焦創新、脫穎而出。
特殊人才是指具有特殊潛質、在某一專業領域成果顯著、知名度高、社會和業內認可的人才,包括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簡稱有突出貢獻人才),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我省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
2013年、2016年江西省分別出台《留學回國人員專業技術資格審定辦法》和《有突出貢獻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審定辦法》,對他們不受學曆、資曆、外語等限制,按業績和能力直接審定高級職稱。突出貢獻人才中有14類人可直接審定正高職稱,有11類人可直接審定副高職稱,2016、2017兩年,有161人(正高89人、副高72人)按此審定了高級職稱,其中企業人才137人。
下一步,江西省將進一步完善有突出貢獻人才、留學回國人才等特殊人才職稱直接審定政策,擴大范圍,鼓勵創新、超越和探索,不拘一格選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