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警方带回被拐卖女婴。
拱北刑侦大队民警杨元根与沈女士在酒店拥抱小瑄瑄。
【香港商網報訊】記者陸紹龍、通訊員劉少君報道:11月15日晚,對於珠海洪灣派出所民警郭平橋和珠海拱北刑偵大隊民警楊元根來說,絕對是一個難忘之夜。此刻已深夜,他們正在離珠海2千多公裏重慶雲陽的一家酒店裏,微弱的燈光中兩人輾轉反側,不約而同地瞄了一眼著躺著床上安詳入睡的可愛女嬰,不斷提醒著自己每兩三小時要起來喂一次奶,要換紙尿片,千萬不能睡沉了...
民警杨元根、郭平桥两人在蒲某夫妇家做工作,蒲某夫妇也非常爱这个小孩。
“媽媽抱抱,媽媽抱抱...媽媽來了,寶貝,寶貝”,看著十個月大的女兒瑄瑄(化名)安詳地在床上睡著,沈女士緊緊地把女兒抱在懷中喜極而泣。沈女士剛從珠海趕來,她此前怎么也沒想到,兩母女的這次見面卻在雲陽。心情逐漸恢複平靜後,沈女士趕忙向旁邊兩位面帶困意略帶憔悴的珠海警察連聲道謝。
出生十個月的孩子本應在父母的呵護下健康成長,而女嬰瑄瑄卻遭遇了一場“骨肉分離”的痛楚。常言道“父愛如山”,然而,現實中卻有這樣一位父親,為還債出賣自己的親生孩子。近日,拱北警方偵破一起拐賣兒童案,先後抓獲賣掉了親生女兒的陳某某和介紹人何某某,並遠赴重慶將被拐賣20多天的女嬰解救回母親的懷抱。
10月31日17時許,租住在珠海市南屏鎮廣昌社區的沈女士急匆匆地來到洪灣派出所報案,稱其丈夫陳某某(男,31歲,四川人)因無力償還各種貸款,將自己僅十個月大的獨生女兒瑄瑄賣給他人換錢還債。
接報後,拱北警方立即行動,17時40分便在南屏鎮某超市內將嫌疑人陳某某抓獲。經審查,陳某某因拖欠各種貸款4萬餘元,長期待業在家的他便萌生出了將自己女兒賣掉的念頭。10月20日,在其老鄉何某某的介紹下,陳某某在珠海南屏鎮廣生村一酒店房內,以25000元的價格將自己的女兒瑄瑄賣給了來自重慶雲陽的蒲姓夫婦,其後何某某收取了2000元介紹費。11月2日,嫌疑人何某某(男,40歲,四川人)迫於警方壓力主動到洪灣派出所投案自首,據何某某供述,女嬰現已隨蒲姓夫婦返回重慶雲陽生活。
辦案民警通過調查,很快摸清了蒲姓夫婦居住的村子和其他相關信息,但該村偏僻而且封閉,一有外地口音人員進入就會立即引起注意。民警從側面了解到,蒲姓夫婦對女嬰關愛有加,經多番分析認為,貿然進村解救反而會欲速不達。期間辦案民警反複對進村解救的困難進行了研判,對各種可能都做了相應預案,目的就是安全解救出女嬰。
11月14日,重慶方面反饋來時機成熟的信息,洪灣派出所民警郭平橋和拱北刑偵大隊民警楊元根隨即搭乘飛機趕往四川達州,隨後乘車近200公裏到達重慶雲陽縣。兩位民警一抵達重慶,立即聯系當地公安機關請求協助,以便尋找蒲姓夫婦下落。蒲姓夫婦居住的村子地處偏遠山區,只有一條泥濘的石路進入,整條村的房屋分散地建在山腰到接近山頂之間,對外地人來說僅靠門牌號碼找到人基本上不可能。
11月15日一早,在雲陽警方的協助下,辦案民警打算進村挨家挨戶探訪。就在民警在上山走訪途中,發現迎面駛來一輛深藍色小貨車,與之前調查得的蒲某車牌號碼相吻合,於是民警果斷將該車攔下,巧的是駕駛人正是一直要尋找的買家蒲某。一開始,蒲某以急著要外出送喂豬飼料為由拒不配合民警詢問;還拿出手機欲用方言打電話,為確保解救工作順利,郭平橋果斷進行了制止並說清利害關系。
民警隨後與蒲某一同來到其居住的一處偏僻的山村小院裏,只見女嬰小瑄瑄正靜靜地坐在屋內。看到民警進門,蒲某夫婦及其數十名親友立馬上前欲阻撓和圍堵,蒲某稱自己無生育能力並已為女嬰前後花了4萬餘元,“交人可以,但得先把錢拿回來”,而且認為女嬰是從其親生父親處接手的不算違法犯罪,在場人員將民警團團圍住,情緒激動。
雙方從早上9時一直僵持到晚上8時,期間,郭平橋一直耐心向眾人逐一講道理,解釋法律法規,特別是講清拐賣兒童與是否親生無任何關系,告知他們購買孩子的行為本身就觸犯法律,不被法律認可和保護,楊元根則一直照看著瑄瑄。經過民警長時間的批評教育,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蒲某夫婦意識到了自己買賣兒童的違法行為,才依依不舍地同意民警將女嬰帶走。
當晚,郭、楊兩人把小瑄瑄抱回了酒店,並及時通知了在珠海焦急等消息的沈女士,隨後便發生開頭一幕。事後楊元根向記者介紹,因任務實在太緊急,他們已等不及與女民警一道前往,無意中做了一次“警察奶爸”。年輕的楊元根尚未為人父,而年長得多的郭平橋小孩已經讀大學,兩人一開始確實是手忙腳亂,總擔心有什么差錯恨不得時刻盯住女嬰。當他們了解到酒店有一位值班服務員是一歲小孩的媽媽,於是馬上前往請教。在酒店老板娘和這位熱心媽媽的幫助下,為瑄瑄洗了澡。發現瑄瑄從蒲家帶來的尿布不合用,他們立即到附近超市買了紙尿片並換上。記起蒲某夫婦說瑄瑄還喜歡喝粥,就跑到附近的飯店讓老板特意熬了稀飯作輔食。每兩到三小時要喂一次奶和檢查紙尿片,兩人就輪流起來。瑄瑄一哭,他們就起來抱著她在房間裏邊走邊哄。楊元根笑言,老郭始終是過來人懂一點,自己是第一次照顧嬰兒也提前積累了育兒經驗,看著瑄瑄睡夢中那似笑非笑的表情覺得分外親切,更感受到為人父母的不易。
11月16日中午,得知女兒已被解救的沈女士在其叔叔的陪伴下乘飛機從珠海趕來,看到母女相聚一幕,兩位“警察奶爸”才如釋重負。沈女士坦言,在女兒被賣的這二十多天裏她一直徹夜難眠,如今見到女兒還是如此活潑好動,終於松了一口氣。隨後,郭、楊兩人來不及休息,馬不停蹄在當地公安機關為蒲某夫婦做筆錄、固定證據,並依法對夫婦兩人(蒲某、黃某)辦理了相應的強制措施。
11月17日隨著CA4050航班落地,沈女士母女兩人在兩位民警的護送下平安返回珠海。目前,嫌疑人陳某某、何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兩人均對自身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警方說法: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的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依照該條規定,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有法定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而按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