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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城管开展共享单车执法整治共处罚案件69宗

2017-11-2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易小婧 通讯员刘晓荷报道: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共享单车”占用公共场所、损害市容环境等普遍性问题,罗湖区政府在反复约谈共享单车企业的基础上,根据《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深圳市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组织全区执法力量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集中开展“共享单车”执法整治周行动,推动运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落实车辆在公共区域内摆放规整,着力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在本月17日,罗湖区十个街道执法队重点围绕地铁出入口、商业街区、公交站台、城市绿地等违法摆放的高发区域同步开展执法整治行动,罗湖区城管局有关领导带队,赴各街道现场督导,推进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据统计,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756人次,执法车辆71台次,依法办理共享单车行政处罚案件69宗。下一步罗湖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整治力度,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巡察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动态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罗湖区城管希望各共享单车企业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暂停新增车辆投放,全面排查投放车辆,严格规范车辆摆放,加强车辆的清理整治,完善配套保障能力,落实运营数据接入监管,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共创罗湖文明、有序、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许淼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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