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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蓝天行动”向空气污染亮剑

2017-09-15
来源:江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郑颖)9月14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新余市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有效开展“蓝天行动”工作,通过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控举措,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蓝天行动”把目光聚焦在重点整治工业大气、建筑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垃圾(秸秆)焚烧等6大主要空气污染源上,确保2017年PM10指标控制在76微克/立方米以下。全面开展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整治行动,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环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全市累计出动环保专项巡查1680余人次,立案11件,责令整改11家,责令停产整改38家,查封取缔53家。实行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保持城区主干道每天不少于6次的冲洗保洁频率,对扬尘污染大的道路实施不间断洒水降尘,查处货运车辆飘洒违法行为2651起。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投诉和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16家餐馆按要求整改到位,取缔露天烧烤摊点18个,督促35家烧烤店更换环保无烟烤炉,规范56家夜宵摊点经营。对全市主城区道路全面禁止无标及黄标机动车通行,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610辆,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加大对辖区内居民宣传教育,成立巡察组,明确片区联系责任人,对田间(地头)开展不间断巡查工作。

  新余市还握紧了“蓝天行动”工作考核指挥棒,对市区内空气监测站点实行责任单位目标值考核和对各职能部门实行日常巡查问责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责任单位评选评优以及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或者工作严重滞后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新余市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办法(实行)》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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