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福建首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將規范網絡訂餐、食品冷鏈物流等新業態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鍾鍇福州報道: 今後,對於福建省內網絡訂餐、食品冷鏈物流等新業態,監管、查處將有法可依!福建首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昨日下午,福建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福建省食藥監局黨組書記、局長林鳳祥,福建省食藥監局安全總監張劍平,對《條例》進行解讀。
林鳳祥介紹,此前,食品冷鏈物流、網絡訂餐等食品新業態,以及數量巨大的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食品監管新難題,基本上處於想管、又無法管的狀態。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這次,《條例》對這些新業態、新難題進行了具體規范,明確了各方責任,規定了處罰條款,對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將發揮重要作用。
張劍平表示,《條例》正式施行後,食藥監部門將加強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監管,著力規范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單位的生產經營行為。
記者注意到,《條例》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和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資格審查,建立入網食品經營者檔案,與其簽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協議。違者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小餐飲單位未取得登記證書的,由縣級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