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朱開芝 通訊員胡意 蔣小平報道:隨著64972元經濟補償款的成功支付,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勞動辦順利化解一起因企業搬遷引起的勞資糾紛。
據悉,5月26日在街道組織的法律法規宣傳活動中,幾位外來務工人員前來咨詢他們遇到的問題。他們所在的公司已經搬遷至惠州,而不同意跟隨搬遷,但公司沒有支付經濟補償,甚者連4、5月工資也沒有支付。接到投訴後,園山街道勞動監察中隊馬上介入調查。經查,該公司因生產經營成本升高,已於去年底開始逐步搬遷,目前除少數設備外已基本搬遷完畢。該公司已通知不願隨遷的員工辦理離職手續並結清工資,但員工不同意離職。該公司負責人還表示,公司還有數萬元押金在房東及社區處,其無力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摸清基本情況後,園山勞動辦分三路行動:一路繼續向公司負責人宣講勞動法律法規,告知其盡力按法律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另一路引導員工申請勞動仲裁,並出具免擔保函等文書協助員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第三路聯系房東及社區負責人,核查到公司負責人所說的數萬元押金屬實。
經園山勞動監察中隊監察員多次與房東及社區負責人溝通,告知物業被查封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遠大於押金,說服房東及社區退還押金用於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經過多次調解,用人單位終於同意支付工人的經濟補償款共計64972元。
據了解,園山街道積極踐行“園山規矩”,以強烈責任心始終堅持以調解作為化解勞資糾紛第一手段,街道成立以來,勞資糾紛調解成功率上升了20%,保障了街道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