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林麗青 通訊員深衛信報道:6月2日,國家衛計委在深圳召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iagnosis Related Group,DRG)收付費改革試點啟動會,深圳和新疆的克拉瑪依、福建的三明被列為三個試點城市。
作為國務院欽點的2017年70項醫改重點工作之一,DRG收付費改革第一次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深圳8家公立醫院將率先試水。今後民眾在深圳就醫,打包付費將成為新常態。
將使醫保、醫院、醫生和患者四方共贏
DRG發源於美國,是一種將住院病人分類和分組的方法。該方法基於病人的病曆,參照相關醫療要素,按照ICD-10的診斷碼和操作碼,使用聚類方法將臨床特征和醫療資源消耗情況相似的出院者分為同一組,並編制各診斷相關組的編碼、確定各組的費用償還標准。本次試點推行的是我國自主設計的C-DRG,即《全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收付費規范》,C-DRG有3組關鍵詞:疾病的嚴重程度、治療方法的複雜程度、資源消耗程度。
簡單來說,DRG收付費改革後,病人得了同樣的疾病,遇到同樣的並發症等情況,按照同樣的方式處理,將實行“一口價”的打包收費。如果根據傳統的按項目收費,某個病人多使用了一個耗材、多服用了一顆藥,收費就會不一樣。
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在DRG收付費改革試點啟動會上表示,DRG作為一種創新的收付費機制,是推行“三醫聯動”的有力抓手,DRG收付費改革實質上是一次從機制到體制的綜合改革。
DRG帶來的是醫保、醫院、醫生和患者的四方共贏。對醫保而言,實行DRG為主的多元複合型的醫療支付方式,可以做到費用增長幅度和支出可預期、可控制。對醫院來說,DRG作為一個支點,可以促進醫院改變,同時也能給醫院足夠的積極性進行工資、薪酬的改革,未來醫院增收將不再依賴開藥多做檢查多用耗材,而是需要成本管理與提高效率。
對醫生來說,DRG及配套年薪制的推行,將達到“騰籠換鳥”的效果,擠壓藥品和耗材上的虛高費用,提高醫生的服務技術和勞務收入,在考核標准上,DRG不再關注醫生的“創收能力”,而是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學科建設和技術水平。
對患者來說,由於實行了“打包收費”,醫院就從根本上失去了多開藥、多使用耗材的動力,在保證醫療質量的前提下,反而會積極去控制成本,減少耗材、藥品等醫療資源的使用,患者也就少吃“不該吃的藥”、少做“不該做的檢查”,避免被“過度醫療”。
深圳將在8家公立醫院試行
目前,深圳已將8家公立醫院確定為DRG收付費改革的試點醫療機構,包括市人民醫院、市二醫院、市中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北大深圳醫院4所市屬公立醫院,以及南山區人民醫院、福田區人民醫院、寶安區人民醫院和龍崗區中心醫院等4家區屬公立醫院。
近年來,深圳一直在進行“打包收費”的探索,在公立醫療機構全面推行按人頭包幹、總額預付、按病種、按服務單元等複合型醫保支付方式,目前,住院按病種支付的病種數量已達到166個。2016年,深圳在羅湖醫院集團試點開展了與分級診療相銜接的醫保基金“總額管理、結餘獎勵”改革,引導醫院主動下沉醫療衛生資源、規范診療行為、控制服務成本。今年,深圳各區都將建立基層醫療集團,全面推行羅湖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