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太謝謝您了,我為你們內地的法官點贊!”香港居民洪女士拿到10萬元的先行賠付款後,握著法官的手,連聲感謝,並當場撤回了對某建材家具商場的起訴。
原來,去年7月,洪女士在某建材家具商場中的一個門店訂制了一批木質家具,並預付了10萬元,約定10月交貨。該建材家具商場在洪女士持有的銷售清單上加蓋了售後服務專用章,並承諾消費者可憑該銷售清單享受商場500萬元先行賠付及售後服務。
但到了交貨時間,洪女士發現,因租約到期,該門店已經關門停業,人去樓空。洪女士遂找到建材家具商場,要求商場退還定金。在協商過程中,雙方因賠付時間、處理程序等問題分歧較大,洪女士投訴至工商局,幾經調解,糾紛沒有得以解決,洪女士遂將該建材家具商場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商場返還貨款及支付雙倍定金並承擔律師代理費等因訴訟支出的費用。
接到案件後,泉州豐澤法院的承辦法官馬上召集雙方召開庭前會議,了解清楚案件情況及雙方矛盾的症結所在,並要求商場提供所涉門店的詳細情況及商場售後服務的具體規定,同時,向洪女士講清內地相關的法律規定,擺事實、講道理,漸漸消除洪女士各種顧慮和擔憂。
最終,在法官的見證及主持下,洪女士與建材家具商場辦理了一應先行賠付手續,不到半個月,洪女士就拿到了建材家具商場支付的10萬元先行賠付款,心平氣和地撤回了對建材家具商場的起訴。曆時5個月的一起較大數額的涉港消費糾紛經過泉州豐澤法院辦案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終得到圓滿解決。
呂斯達 盧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