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全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動員部署電視會議召開,我市組織收看。市委書記陳勇,市委副書記、市長陳飛,市委副書記劉貴堂,副市長董紹輝、范宇新出席。
今年4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今年4月底,《德州市全面實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正式出台。
5月4日,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研究全面實行河長制等重點工作,對河長制工作進行進一步安排部署。
根據《實施方案》,我市將全面建立市、縣、鄉、村四級河長體系。其中,全市設立總河長,由市委書記、市長擔任,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負責環保、水利工作的副市長為副總河長。在境內重要河湖設立市級河長,明確一個部門、單位為聯系單位。市級重要河湖所涉及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領導分別擔任相應河湖長。同時,各縣(市、區)在本行政區域內設立總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並在本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湖設立河長,由同級負責同志擔任。各河湖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並鼓勵設立民間(義務)河長。
記者 王志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