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記者姚志東報道:羅湖海關對外通報,該關查獲一名女性旅客在嬰兒車內藏匿孕婦血171管出境。據悉,當事人企圖將上述孕婦血帶往香港作胎兒性別鑒定并從中非法獲利。
4月13日下午,一名女性旅客推著嬰兒車由羅湖口岸出境,嬰兒車上坐著一名小童。由于當事人只隨身帶著一個背包,嬰兒車上似乎也沒有帶任何行李,跟大多數接送小童的家長隨身攜帶大包小包的情形完全不同,這反而引起了海關關員的注意。于是海關關員對其行李進行了查驗。
“根據以往的工作經驗,嬰兒車內往往是一個很大的儲物空間,可以裝很多東西。于是我就用手將嬰兒車的主要部位都拍一拍,這一拍,果然發現問題了。”
原來,在嬰兒車靠背位置的一個較為隱蔽的地方,藏著幾捆扎得嚴嚴實實的密封袋。在海關關員的詢問下,當事人支支吾吾,說是幫別人帶的東西。關員打開包裝一看,發現竟然是孕婦血液,經清點,數量多達171管!
這批孕婦血每2支或3支用橡皮筋扎在一起,裝在透明密封袋內,管上貼著標簽,注明血液所屬孕婦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同時,關員還發現一批紙質文件,主要為在香港某檢測機構進行胎兒性別等DNA檢測的“同意書”,以及一些B超單,顯示孕婦腹中胎兒的大小。
在證據面前,當事人對關員承認道:“其實我也不知道這些血液是用來干什么的,只是過關之前有人在口岸附近派貨,讓我把這幾包東西帶過關到香港,就可以給我些錢,我也是一時糊涂,有點貪心,心存僥幸,果然還是被查到了。”當事人懊悔不已,但為時已晚。
事實上,這種“寄血驗子”的行為并不合法。據悉,為加大打擊采血鑒定胎兒性別行為的力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4個部門在《關于加強打擊防控采血鑒定胎兒性別行為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了,“禁止采血用于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禁止其他任何機構、人員采血用于胎兒性別鑒定”;“禁止私自攜帶、郵寄、運輸血樣出境”。
同時,除了法律問題外,專家更是提醒,采集孕婦血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準確率并不是100%。就算是在香港一些檢測機構的廣告宣傳中,也提示了這種“驗子”技術在臨床操作中并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然而即便如此,近年來,一些中介機構仍然做起了“另類生意”,他們在境內采集孕婦血液樣本后,通過非法攜帶或郵寄至香港進行胎兒性別或基因等相關檢測。有分析稱,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這種胎兒性別鑒定在二胎產婦和高齡產婦中似乎更具吸引力。
對此,海關提醒廣大市民,攜帶和郵寄、快遞人體血液和血液制品進出境,海關嚴格憑衛生部的批件或證書辦理驗放手續;否則,將不予放行。情節嚴重,或幫人帶貨從中牟利的,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