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李依玲報導:記者12日從廣西重點生態功能區監管制度新聞通報會上獲悉,廣西出臺了《廣西重點生態功能區監管制度工作方案》,新的監管制度將全區30個縣(市)納入監管範圍,目前各項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完善,從明年起開始每年組織實施。
廣西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唐愛斌介紹,監管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建立產業准入負面清單、環境品質監測評估、生態環境品質綜合評估、財政轉移支付、重點生態功能區績效考評5項制度。其中產業准入負面清單、環境品質監測評估是重要基礎,根據這2個制度進一步建立生態環境品質綜合評估制度,並依此優化財政轉移支付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績效考評,通過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形成政策合力,將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佈局,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水準,提高政策實施綜合效果,確保重點生態功能區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科學發展,打造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美麗廣西。
同時,建立重點生態功能區監管制度所遵循的原則,一是堅持政策統籌,強化政策統籌協調,在各項配套政策的基礎上,建立統籌協調機制,發揮綜合協調作用;二是堅持部門協調,發揮部門聯動作用,各部門履行各自職能,抓好各項政策制訂落實,強化相互銜接;三是堅持獎懲分明,嚴格監督考核評估,在綜合評估各項政策實施效果基礎上,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品質評估和獎懲機制。
據悉,重點生態功能區監管制度的覆蓋範圍包括30個縣(市),涵蓋全區27個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縣,2個自治區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縣(市),以及生態地位重要、環境優勢明顯、森林覆蓋率高的賀州市昭平縣(農產品主產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