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敖雷報道:今年12月11日,中國成為世貿組織正式成員行將步入第15年,針對中國所設立的一些特殊條款亦隨之到期,特別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中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須從12月11日起,終止對華反傾銷采取“替代國”的做法。商務部世貿貿易組織研究會副會長薛榮久昨日表示,敦促世貿組織成員如期棄用“替代國”,并不要再節外生枝,采取國內立法等手段變相延續這一條款,否則中國會在世貿組織規則框架下采取相應反制和報復措施。
薛榮久在中國記協新聞茶座上介紹說,中國在加入WTO時所簽署的《議定書》中三項特殊條款已經相繼到期失效,12月11日,僅剩的一個特殊條款亦將到期。他認為,中國加入WTO以來一直是恪守WTO規則的典范國家,但是一些世貿組織成員仍然不愿意履行承諾,不想按時終止,試圖節外生枝,中國必須對此進行維權。
薛榮久直言,中國從頻頻被發達國家提起反傾銷訴訟的階段,到現在反制能力已經大大加強,截至目前,中國對其他國家提起的起訴已經達到了93起。對于不按時終止的國家,他建議,一方面中國可通過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授權對這些國家采取報復措施;另外,針對一些國家變相延續“替代國”做法,中國也可以采取相同的措施反制,如修改反傾銷條例。
至于歐盟委員會近期發布新立法提案,使用“市場扭曲”原則替代“市場經濟”標準,變相延續其替代國標準。薛榮久直言,歐盟應當慎重考慮這一做法后續產生的嚴重后果,一旦引發貿易戰,雙方利益都會受損。他重申,中國會在世貿組織規則框架下進行反制措施,但是中國并不希望走到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