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何雯報道: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節約集約用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聞發布會在長沙召開,嚴格規劃管控、強化土地利用計劃調節,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
《意見》提出,省政府將繼續嚴肅查處未經批准用地、低價出讓土地等行為,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劃撥決定書規定惡意囤地、炒地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參加土地競買,不得辦理被認定為閑置土地的轉讓、出租、抵押和變更登記。對房地產庫存壓力過大、去化周期較長的城市,下調用於房地產項目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和供地計劃,去化周期3年以上的城市,原則上停止房地產用地供應。
大力整治閑置低效用地
目前在長沙市,仍然能見到新建大樓建到一半停工的現象,既包括曆史因素,也有目前經濟形勢的原因。《意見》提出,省政府將繼續嚴肅查處未經批准用地、低價出讓土地等行為,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劃撥決定書規定惡意囤地、炒地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參加土地競買,不得辦理被認定為閑置土地的轉讓、出租、抵押和變更登記。
《意見》明確要求,湖南將重點規范對開發區及園區節約集約用地標准。支持具備條件的開發區適當調整用地結構和功能布局,由單一功能向城市功能轉型。禁止在規劃用地范圍外設立各類新區、開發區。嚴禁違法將土地管理權限下放到各類新區、開發區管理機構。開發區基礎設施要統一規劃,集中安排行政管理用地,合理布局公益性和服務性設施,鼓勵通過租賃公共市場解決住房問題。新上工業項目除選址有特殊要求外,必須安排在當地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內。嚴禁工業用地變相用於商業性房地產開發。
同時,自2016年起,按一年一更新、三年一次全面評價開展開發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工作。對連續三年未按要求參與評價更新的,不得申請升級、調區、擴區。對適合使用多層標准廠房的建設項目,引導入園購買或租賃工業標准廠房,除生產安全、工藝流程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外,一般不得建造單層廠房。
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方先知在會上表示,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設用地總規模不突破171萬公頃,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36萬公頃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1萬公頃內;五年平均供地率由“十二五”末的68%提高至75%,國家級開發區投資強度達到3750萬元/公頃,地均稅收450萬元/公頃,省級開發區投資強度達到3000萬元/公頃,地均稅收400萬元/公頃。
工業用地創新供應方式
根據《意見》,湖南將在工業用地上進行創新探索。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靈活多樣的供地方式,降低用地成本;鼓勵以工業用地在法定最高出讓年期內縮短出讓年期等方式實行彈性出讓。
在引導土地立體開發利用方面,《意見》規定要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建設的地上地下一體式建築,地下部分可以不計容積率和建築規模,出讓時不計土地價款。現有項目開發地下空間的,地下空間經營性項目出讓價格和出讓底價可按同地段同用途市場價格20%至50%的標准確定。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工業用地增加建築面積或利用地下空間的,不再增加土地價款。
此外,湖南將建立城鎮土地使用稅與節約集約用地掛鉤的稅收調節機制,積極開展以地控稅、以稅節地試點。在省政府規定的稅額幅度范圍內,鼓勵支持市、縣級政府在現有基礎上適當提高土地使用稅標准,促進和引導按產業類型、區域位置等實施差別化稅收管理,閑置土地、低效用地按最高標准征稅,不享受減免政策。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行按土地用途分類制定土地使用稅征收標准,在適當范圍內降低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