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王一偉報道:在19日召開的內蒙古自治區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記者獲悉,“十三五”期間內蒙古貸款70億元幫20萬農牧民易地搬遷脫貧。
內蒙古扶貧辦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內蒙古約有貧困人口80萬人,計劃在2019年全部穩定脫貧。其中,計劃投入120億元,對“一方水土養不了一方人”的2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通過易地搬遷扶貧實現脫貧。
內蒙古扶貧辦主任劉忠誠介紹,實施易地搬遷扶貧的資金來源渠道不一:計劃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及農戶自籌20億元;通過舉借地方政府債務注入項目資本金20億元;通過承接專項建設基金注入項目資本金10億元;向國家開發銀行內蒙古分行、農業發展銀行內蒙古分行長期、低息貸款70億元。
“這是通過不同資金來源渠道對搬遷戶的住房以及配套設施的補助,不能簡單理解國家給每個建檔立卡戶人均6萬元或戶均20萬元的補助資金,更不能誤解為這項資金可以無償使用。”劉忠誠說。
“70億元貸款所產生的利息由中央和內蒙古自治區共同承擔,貸款本金的償還方式為內蒙古自治區統貸三級財政分還。”內蒙古財政廳副廳長趙兵介紹。
為確保易地搬遷扶貧資金盡早發揮效益,內蒙古政府指定內蒙古扶貧開發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融資主體,負責承接中央和自治區的各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實現與其他業務物理隔離、獨立封閉運行、專帳專戶管理。目前這家公司已經完成注冊、營業執照辦理、基本戶開立等工作。
對此,內蒙古政府副主席王玉明提出要求,加強對各類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堅決防止出現擠占挪用、截留貪污等行為,確保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