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得好不好,組織、群眾、社會齊打分
湖南試行“三位一體”綜合考核評價辦法
華聲在線-湖南日報2月23日訊(記者 孫敏堅 通訊員 劉婷婷)以往,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干得好不好,主要由黨政機關說了算。現在,群眾代表和社會公眾都可以對其工作進行打分。今天召開的全省組織部長會議透露,從今年起,我省將在各市州試行組織評價、群眾評價、社會評價“三位一體”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
根據辦法,綜合考核評價主要適用于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評價,包括組織評價、群眾評價、社會評價三部分。一般在每年年末進行,也可根據需要進行。其中,組織評價是指遵循考人、考事、考績、考廉相結合的原則,上級組織部門綜合吸收和運用相關考核結果,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評價。群眾評價是指一定范圍內的干部(一般為年度考核時參加民主測評的對象),以及熟悉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情況的其他干部群眾代表,在考核中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評價。社會評價是指發揮有關職能部門或第三方社會機構的作用,采用電話調查、書面問卷、走訪調查、新媒體調查等隨機抽樣的方式,由廣大人民群眾對領導班子進行滿意度評價。也就是說,社會評價僅用于對領導班子進行考核評價,不直接適用于領導干部個人的考核評價。
在綜合考核評價中,組織評價、群眾評價、社會評價三方的權重大體相當。最后根據綜合得分,可以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為好、較好、一般、差等4個等級。結果將作為領導班子日常管理、屆中調整、屆末調整,以及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據介紹,綜合考核工作先在市州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中試行,積累經驗后,在各級各類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中逐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