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訊(記者 王龍祥)近日,中國紀檢監察報通報了龍海市林業局原副局長黃文傑長期違規占用辦公用房用於個人自住一案。
文章稱,2009年9月,龍海市林業局原副局長黃文傑在未經林業局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林業局舊辦公樓201室(面積約40平方米)簡單裝修後歸其個人使用。2011年10月,為方便家屬入住,在未經林業局同意的情況下,黃文傑又擅自打通舊辦公樓201室隔牆的一間空房(產權屬林業局所有)歸其個人使用,總面積約75平方米。在占用單位辦公用房期間,黃文傑先後購買兩套商品房,裝修後均用於出租,自己則繼續占用單位辦公用房居住,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其間,因林業局舊辦公樓辦公室沒有安裝獨立的水表、電表,黃文傑一直沒有向林業局交房租和水電費。
2015年3月15日,龍海市紀委給予黃文傑撤銷黨內職務處分;2015年4月27日,龍海市監察局給予黃文傑撤職處分;2015年5月31日,龍海市公務員局給予黃文傑降級處分,由副調研員待遇降為副主任科員待遇。此前,龍海市對黃文傑違規占用辦公用房問題進行了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