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廣州市交委首次對外公布了這一起專車被處罰案例,被罰專車司機在水蔭路被執法人員執法查處后,招集同伴一起圍攻執法人員引發嚴重堵路,最終因為非法運營被處以頂格處罰。
廣州開出了專車史上針對司機個人處罰金額最高 的一張罰單。當事司機崔先生聲稱遭遇“釣魚執法”,做滴滴專車司機僅3天便被查處,繳交了“道路運政管理罰款”10萬元,執法單位是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 行政執法局。10月21日,廣州市交委首次對外公布了這一起專車被處罰案例,被罰專車司機在水蔭路被執法人員執法查處后,招集同伴一起圍攻執法人員引發嚴 重堵路,最終因為非法運營被處以頂格處罰。
南方日報記者 成希
◎專車司機僅做3天便被罰款10萬元
10月21日,崔先生向南方日報記者介紹,他 只做了3天專車司機就被廣州市交委查處。崔先生出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里面寫道:“違法事實及證據是‘本機關依法檢查時發現你本人駕駛××小型車于 2015年06月10日在廣州市水蔭路102號前有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行為,該行為嚴重擾亂了交通運輸市場秩序,以上事實有 視頻資料、現場筆錄,駕駛員詢問筆錄為證’;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依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 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崔先生介紹,6月10日,他從環市東路拉了一 個客人去水蔭路,但一到下車的地方,廣州市交委的執法車就像預先知情一樣橫在他的車前,“執法人員查看我的行駛證,要扣我的車,而我搭載的客人僅被訊問了 幾句便讓他離開了,之后我再打也打不通他的電話”,崔先生懷疑遭遇“釣魚執法”。爾后,大批獲知消息的專車司機趕到現場與執法人員對峙,要求放車放人。幾 個小時以后,交委執法人員讓崔先生開車離開。
“那單我就收到7元,為何罰了10萬元!”崔先生沒有想到事發3個多月后,他突然收到了交委執法局的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并于上周繳納了10萬元的罰金。
◎廣州交委司機召集同伴暴力抗法罰10萬元
崔先生所說是否屬實?10月21日晚上,廣州 市交委相關負責人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組織、煽動不明真相群眾圍攻、阻撓執法,并通過暴力搶奪車輛的事件今年在廣州時有發生,但這些司機最終還得 為他們的抗法行為埋單。據其介紹,今年6月10日,崔先生駕駛小型車利用互聯網專車平臺進行非法營運,被市交委執法局執法人員抓現行。崔先生不僅不配合檢 查,還在現場鼓動附近其他司機和圍觀人員聚集,同時通過手機召集了幾十人圍堵執法車輛,一度造成水蔭路交通嚴重堵塞。為避免現場失控,現場執法人員立即向 公安機關報案。
據該負責人描述,司機短暫配合后,又突然在車 輛行至廣州大道中南方報社對面馬路時,繼續通過手機糾結人員前來鬧事,并再度造成廣州大道中交通癱瘓。現場圍觀人員則大肆推搡辱罵執法人員,并將停在現場 的執法車輛輪胎放氣,給執法人員帶來嚴重的身心傷害。而大致相同的橋段則早在今年5月30日就曾在番禺上演,聚眾鬧事從晚上9時左右持續到凌晨2時,造成 當地交通秩序和社會秩序的長時間混亂,多名聚眾人員被公安部門帶回調查,肇事司機葉某以涉嫌尋釁滋事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
市交委解釋,鑒于上述案件違法事實清楚,交通 執法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并根據廣州市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裁量情節屬于嚴 重,對當事司機做出嚴厲處理,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目前上述兩宗非法營運當事人均已經到交通執法部門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