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線8月24日訊(湘潭日報記者 符瑤)招商引資工作為發展本地經濟發揮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而土地又已逐漸成為項目投資成功與否的重要籌碼。為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充分發揮土地資源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在湘潭市政府近期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招商引資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強化了土地扶持政策保障,進一步規范了招商引資行為。
土地政策出新招扶持新業態
“土地扶持政策中對工業項目、服務項目及專業市場項目給予了土地保障,其中針對服務項目及專業市場項目的土地保障政策,是這次出臺的土地扶持政策的核心內容。”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前,科技、商務、文化、物流等新業態快速成長,為順應產業發展趨勢,土地扶持政策應運而生。
該負責人舉例,昭山被譽為長株潭的“綠心”,在這片自然生態環境優越的土地上,禁止工業項目落戶。因此,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為了實行保護生態環境與發展地方經濟的雙贏,《意見》中的土地扶持政策提出,現代物流、文化創意、生態旅游、高端商務、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及節能環保服務項目中對不具有商品物資批發、零售等市場交易功能的項目用地,按照城市規劃確定的用途,以不低于基準地價的標準作為起始價公開出讓。這意味著,土地扶持政策將給予投資者實實在在的優惠,而我市堅持“經濟生態化、生態經濟化”的發展理念,在規范國有建設用地出讓的操作行為的同時,合理化國有土地資產價值,讓土地優惠政策助推招商引資工作。
近幾年,義烏小商品城、中國(中部)岳塘國際商貿城等大中型專業市場項目落戶湘潭,為我市經濟增長再注活力。大中型專業市場整體規模大,商業集聚效應強,在帶動產業發展、拉動就業和城市人口集聚、提升城市品位和輻射影響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立足于此,我市適時出臺土地扶持政策,針對大中型專業市場用地,按所在土地等別相對應的基準地價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考慮到大中型專業市場項目會有配套住宅等方面的用地需求,我市著眼城市整體規劃建設,禁止隨意分割規劃用地,因此,在土地扶持政策中進一步明確,凡需整體規劃建設的項目且確實難以分割供應土地的,可以實行整體出讓土地,按不同用途的對應基準地價綜合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
多途徑規范土地節約集約
為進一步做好招商引資工作,規范和指導招商引資項目用地,實現土地的可持續利用,我市出臺土地扶持政策,通過實現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將土地變成寸土寸金。
“為了全力保障招商引資項目用地,對用地節約集約的鼓勵類工業投資項目或省優先發展的工業項目,實行優先供地。對投資額度達5億元以上的鼓勵類產業項目,爭取省級重點用地保障。”市國土資源局相關工作人員針對這條土地扶持政策分析道,用地需要報批,而用地指標有限,因此“好鋼要用在刀刃上”,我市將對用地節約集約等鼓勵類的工業投資項目的土地保障“開綠燈”。
不僅如此,切實提高土地利用率,規范工業用地出讓等方面,土地扶持政策均有涉及。
政策明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可采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可實行先租賃,后出讓,彈性方式確定出讓期限。“根據規定,工業用地出讓年限為50年,但固定年限有其局限性。”這名負責人解釋,我市探索先租后讓的工業用地供應方式,旨在打破傳統工業用地出讓的“一竿子買賣”,讓工業用地供應方式更靈活。另外,目前工業企業更新換代較快,為探索低效用地退出機制,加大存量低效用地盤活力度,我市也在對工業用地的出讓制度進行改革,實行彈性出讓年限管理,以進一步提高社會各界節約集約用地意識,鼓勵企業盡量少占地、合理利用土地,推進我市經濟轉型升級。
同時,政策鼓勵工業生產型企業通過廠房加層、老廠改造、內部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符合土地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對在企業原有建設用地上加層改造、提高建筑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這名負責人介紹,為了扶持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政策還鼓勵園區、示范區建設標準廠房,標準廠房可以分幢、分層轉讓,中小微企業原則上通過標準廠房解決生產用房。
這名負責人強調,為進一步規范招商引資,土地扶持政策嚴抓基本要求,即招商引資項目中的工業項目,其土地出讓價格按照《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國土資發〔2006〕307號)予以確定,其用地規模、投資強度等指標必須符合市政府2015年新出臺的《湘潭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控制標準》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