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梁善良報道:記者日前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鹽務管理局獲悉,廣西及周邊省區假鹽制販呈現新態勢,假鹽泛濫現象較為突出。
廣西鹽務管理局長期追蹤調查表明,近年來廣西多個地方的假鹽泛濫呈現明顯的上升趨勢。今年6月初,南寧鹽務局查獲一個隱藏在南寧市城中村的制假窩點,現場查獲工業鹽22.5噸,假冒海藻碘精制鹽1.29噸及等待分裝的鹽袋4萬個。
記者從廣西鹽業公司獲悉,廣西、雲南、貴州等都是鹽業進口大省,廣西每年銷售鹽品30萬噸,自產不到3萬噸。最近7年來,廣西共查處涉鹽違法案件7741 起,查獲各類違法鹽品9987噸,判刑28人,案件查處數量及查處違法鹽品數量呈現逐年上升趨勢。而因一些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及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的假鹽流入市場。2008年迄今,廣西區內南寧、桂林、柳州、梧州等地都相繼發生過因誤食亞硝酸鹽等中毒事件,共有20多人中毒。
廣西鹽業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及一線監管人員表示,近年來我國假鹽泛濫區域正在從城鄉結合部、縣鄉地區向中心城市蔓延,從小菜市場、小批發市場向配送中心蔓延。比如南寧市長期以來假鹽制販的主要基地是城鄉結合部和馬山、武鳴等縣,但2013年以來,這些區域逐漸擴大到蘇圩、五一路市場、吳圩、邕寧區,甚至包括高峰林場和位於城市中心的官塘市場。
據了解,廣西、貴州、雲南等省區都相繼發現制販假鹽者在用簡單的“工業鹽”直接制造成小包裝食用鹽,造假為“工業加碘鹽”。而廣西本地假鹽制販采取的主要自稱是“鹽業公司避稅鹽”而不開發票為借口,每件鹽的價格比正規碘鹽少1-2元錢。
走訪看出假鹽制販者對食鹽專營法規較為熟悉,最高檢的司法解釋明確“生產銷售滿20噸以上才能判刑”,假鹽制販者於是通過更換生產地點,使生產和銷售的量上每次都不突破20噸,並采取倉庫與店面分離的方式,避免形成完整的證據鏈逃避打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