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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調整省直住房公積金政策 最高可貸80萬

2015-06-24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盧迪報道:近日,記者在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省直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吉林 <http://news.xwh.cn/>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調整了省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讓百姓能夠更加充分地利用住房公積金解決實際困難,充分利用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減小購房壓力,從而達到讓繳存職工獲益,改善民生的目的。

  1、降低貸款門檻

  由原來的需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才可以申請貸款,調整為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了原有的自申請之日起前推一年之內沒有提取記錄的限制。

  2、降低首付款比例

  由原來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調整為首付款比例最低為2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執行首套貸款政策。

  3、提高貸款額度

  由原來的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調整為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

  4、延長貸款年限

  由原來的最高年限可申請至法定退休年齡,調整為最高年限可申請至法定退休后五年。

  5、開展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

  職工在省內其他市(州)繳存住房公積金,在長春 <http://news.xwh.cn/>市購買自住住房且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條件的,可向省直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6、擴大支取范圍

  增加了民生支取項目,放寬了租房支取條件,只要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允許繳存職工及配偶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并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7、取消貸款的所有收費

  把存量房貸款需第三方評估改為中心內評,取消擔保、保險及公證等收費項目,真正做到了辦理貸款業務“零”收費。

[责任编辑: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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