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1月8日從省國土資源局獲悉,為加快推進全省農村地籍調查,開展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集體建設用地、零星國有建設用地地籍調查,兼顧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補充調查,該廳結合實際,於日前制定了《關於加快推進廣東省農村地籍調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以“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准確”為原則,結合已確權登記、發證檔案等資料,利用5年時間,采用航空遙感、數字化測量、地理信息系統等現代測繪地理信息技術,完成全省農村地區不小於1:2000比例尺數字地籍調查。建立圖屬一致、城鄉一體的市、縣級地籍數據庫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統,按照全省統一的地籍數據庫標准彙交成果,建設省、市、縣三級地籍數據庫;建立調查成果的動態更新長效機制,以土地登記為切入點,動態更新農村地籍調查成果資料,保持調查成果的現實性。
根據《土地調查條例》和國土資發〔2014〕101號文有關規定,土地調查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保障農村地籍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農村地籍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准備工作、土地權屬調查、農房調查、地籍測量、地籍數據庫與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成果質量檢查驗收、成果資料整理與歸檔、成果更新等工作。
《方案》強調,市、縣(市、區)、鎮(鄉)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本轄區農村地籍調查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牽頭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負責具體工作組織實施,落實業務指導、檢查驗收等工作,並配合規劃、住建部門做好農房調查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按規定落實相關工作經費;民政、農業、林業、海洋漁業、規劃、住建、水利、交通、旅遊等部門協助提供行政界線、農地、林地、海域、房屋、水利、道路、旅遊設施等涉及權屬調查的相關資料;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協助國土資源部門配合做好權屬調查指界等工作。
據悉,農村地籍調查工作將於2019年12月結束。通過開展農村地籍調查工作,建立城鄉一體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夯實農村地籍管理基礎,明晰農村土地產權,推動建立現代地籍管理和土地產權管理制度,嚴格土地資產管理,有效保障土地權益,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奠定不動產統一登記堅實基礎,促進農村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盧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