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葉新闊報道:12月16日,教育部公布兩項政策,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重要指標加入高考人才選拔機制,規定參加高考的學生,自主選擇3個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高中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并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
當天晚些時候,記者從江西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根據教育部公布的這兩項政策,明年上半年,江西省將制定具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實施辦法,預計明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
考生自主選擇3個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12月16日,教育部先后公布《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根據《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學生可以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后確定選考科目。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意見規定,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意見還規定,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后確定選考科目。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方面,意見要求各省(區、市)根據國家發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規定及要求確定考試內容。要對相關科目的實驗操作、外語聽力和口語的考試提出要求。命題應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
意見強調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學校要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的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各省(區、市)每年組織安排的考試要覆蓋所有科目,滿足不同學生選考的需要,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學期結束時。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此次出臺的考試新規規定考試成績以“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意見還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給學生排隊,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江西版”學業水平考試改革方案將于明年上半年制定
意見指出,學業水平考試改革政策將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進行。那么,針對該項改革,江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政策會不會有相關調整?當天,記者采訪了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
據介紹,江西省今年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對象包括,2012年秋季后入學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因故未參加和已參加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C等級者,可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相應科目的補考;社會考生(除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外其他各類人員)可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從外省(市、自治區)轉入我省的沒有參加同類學業水平考試的普通高中學生,可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在考試形式方面,信息技術學科考試采用上機考試形式,其他科目如語文、數學等均采取書面紙筆考試,均為閉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各科卷面原始滿分為100分,根據考生得分成績按百分比劃分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個等級。
“目前江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水平的主要依據,是決定普通高中學生是否具備畢業資格的必要條件,同樣也是高等院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據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責任人介紹,明年上半年,江西省將根據教育部此次公布的這兩個政策制定具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實施辦法,預計明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