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11月20日訊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發文上調今年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2014年度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低於該市2014年職工最低工資標准1630元,新標准從11月1日起執行,這一標准比上一年度的月繳存下限多出150元。在南京調整繳存基數後,省級機關住房公積金已醞釀調整。
今年7月由於人社部門最低工資標准數據尚未公布,因此公積金部門只給出了繳存基數的上限:最高不超過南京市2013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即16200元,下限並未確定。
近日,人社部門公布南京今年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1630元,這意味著今年南京公積金繳存基數也按此數據為准。以一位按最低工資標准繳存公積金的企業職工的情況計算,假設其可貸年限最高為30年,公積金繳存比例為8%,那么,去年他每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為:1480×8%=118.4元;能貸的住房公積金為:118.4/8%×0.45×12×30=239760元。而從今年11月起,其每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為:1630×8%=130.4元;能貸的住房公積金為:130.4/8%×0.45×12×30=264060元。算下來,今年比去年可以多貸公積金24300元。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房改辦負責人昨表示,已研究是否做相應調整。今年7月,省級機關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已根據南京給出的繳存基數標准上調過,即最高不超過16200元。按16200元的最高標准、個人和單位各繳12%的比例計算,職工每月繳存公積金的上限為3888(16200元×12%×2)元,下限為236.8(1480元×8%×2)元。而如果繳存下限與南京保持同步,則下限將增加為260.8(1630×8%×2)元。
(汪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