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11月13日下发通知,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山西省决定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10日内,各部门需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10月1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授权省政府各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涉密项目除外),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编办门户网站将设置专栏,与各部门链接。
今日下午,记者浏览省国土厅、科技厅、民政厅等多个部门门户网站发现,已有个别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比如省科技厅,记者上午浏览该厅门户网站时,还没有设专栏公布“权力清单”,下午再次打开此门户网站,在网页中间位置,已经设置“省科技厅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专栏。打开显示,目前省科技厅共有行政审批事项3项,分别为: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同时公布电话、邮箱,接纳群众意见建议。
按省政府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在通知印发10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内容须包括: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共同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构,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意见的具体方式等。公布清单后,各部门将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其他名义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省政府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