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項新規劍指船舶企業減負增效 江蘇海事執收代收項目減至六項
新華報業網訊 “取消船舶進出沿海港口、長江和LNG船舶進出港口的強制性護航;免除貨物托運人及其代理人承擔的集裝箱開箱查驗過程中的取樣送檢費用……”記者從今天上午舉行的江蘇海事局收費項目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涉及船舶、航運企業、口岸等部分航運收費項目取消,明確海事部門只執收、代收港航企業的船舶港務費、港口建設費、船舶油汙損害賠償基金、船舶登記費、船員考試費、車船使用費等6項費用。
記者了解到,以前如果因為集裝箱運輸貨物汙染危害性質不明需要取樣送檢,需要由貨物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支付取樣送檢費用,今後“遇到無法判斷的物品,依然要進行送檢取樣,但秉持‘誰舉證,誰付費’的原則,改由行政費用出,而不再由托運人承擔”。以前,船舶油料供應單位不管在哪裏作業,都要到省會南京備案,船東今後可就近向當地海事機構申請辦理油汙保險證書,並取消船舶供油作業布必須設圍欄的要求。此次明確,今後由江蘇海事授權執收、代收的費用共有6項(具體表格附後)。海事部門提醒,現在一些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編造虛假身份和虛假事項,騙取船東或船員相關服務費用或其他名目費用,港航企業務必認真對照繳費細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據悉,江蘇海事轄區內所有船舶、通航、危防、審核將全部在網上受理與審批,網上電子政務受理區域擴大至江蘇海事所有分支機構,受理種類擴大至江蘇海事局權限內可續項目的80%。除現場辦結事項外,如通航水域岸線許可文件等原來需要行政相對人自己到海事政務中心領取的文件,改由快遞直接送達。而信用記錄良好的集裝箱船運輸實現“隨到隨報、隨到隨簽、隨簽隨裝(卸)、隨裝(卸)隨走”的綠色通道服務。新華報業全媒體記者 呂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