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
●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是最具震撼力的教育。
●巡视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
●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绝风清,必须在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下功夫。
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和随后召开的省委常委 (扩大)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把全省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山西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分析判断和要求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净化山西政治生态,实现弊绝风清。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充分说明了坚持高压反腐对于当前净化山西政治生态、实现弊绝风清的重要意义。当前,山西处在重要的历史关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山西工作的指示要求和省委部署,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开创弊绝风清、富民强省新局面。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致力于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反腐败体制方面,提出明确“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能否真正落实“两个责任”,对于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地区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关系极大。一个时期以来,山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严峻形势,在很大程度上与一些地方和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关。
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作风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党委领导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分管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加强日常监管,当好廉政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同时,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倒查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产生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分别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进一步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产生突出问题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是最具震撼力的教育。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腐败问题,如果掉以轻心、任其泛滥,不及时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导致腐败蔓延,动摇群众信心。我们要深刻认识我省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尖锐性、特殊性,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反腐败没有“特区”、没有禁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运用严刑峻法对腐败分子实行严厉的制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力配合中央纪委搞好有关案件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查处“大官大贪”,又要查处 “小官大贪”“小官小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对顶风违纪违法、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惩处,用铁的法律制度、铁的党性纪律、铁的手腕监督管理干部和打击贪污腐败分子,使腐败者心存畏惧,使企图涉足腐败者有所顾忌,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发挥巡视尖兵利剑作用巡视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巡视组和巡视干部要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敢于动真碰硬,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方面的行为,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等。巡视组和巡视干部要强化有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发现了没有如实反映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
省委书记王儒林在省委常委 (扩大)会议上指出:要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尖兵”和“利剑”作用,抓住重点领域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分门别类解决问题。把握巡视重点,一是要盯住“重点人”,党政主要领导处于单位权力中心,是巡视工作的重点对象,同时还要对主管人、财、物和工程立项、审批、建设等工作的副职领导和群众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其他领导干部重点了解;二是要盯住“重点事”,就是把被巡视地区和单位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巡视重点;三是要盯住“重要权”,就是要盯住被巡视地区和单位拥有重大事项决策权、干部人事任用权、项目审批实施权、资金资源分配权、执法监督监管权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以及煤焦、工程建设、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围绕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决策是否民主科学、用权是否合法规范开展巡视。要切实用好巡视成果,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惩治预防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好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绝风清,必须在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下功夫,着力打造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入手,着力打造“不想腐”的自律机制。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持之以恒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钙”,增强抵御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要加大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发自内心地产生和强化对腐败现象、腐败行为、腐败分子的唾弃和排斥心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从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入手,着力打造“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到阳光决策、阳光行政、阳光监督,将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地置于阳光之下。
从降低惩处逃避几率、提高腐败成本入手,着力打造“不敢腐”的惩戒机制。通过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腐败分子逃脱惩治的概率。绝不能给腐败分子留有一点侥幸心理和逃避处罚的机会,绝不能使腐败分子“痛苦一阵子,好活一辈子”,而要使腐败分子“提心吊胆一阵子,痛苦折磨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