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创业园工作,到年底将建设5个以上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到2020年,省级农民工创业园达30个。
近年来,我省大力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赴外省就业人数增长缓慢,在省内就业人数增长较快。从今年7月底我省就业部门统计数据来看,在省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已成为越来越多农民工的首选。建设农民工创业园,优化农民工创业就业环境,是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创业就业的有效措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创办农民工创业园,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也可申请创办。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内企业主体为工业和加工业,除规定的创办基本条件要求外,其中要求园区吸纳规模:入住企业30家(户)以上,创业就业人数达200人以上。
而在园区内创业农民工可享受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如本省户籍的创业农民工可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创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符合“3个15万元”条件的农民工创立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农民工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35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