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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再发力

2014-10-1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 记者 黄庆松、夏偲豪 实习记者 王浪 报道:10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转发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方案明确,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课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村小学和教学点正常运转;建设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学校宿舍、床位、食堂(伙房)、饮水、厕所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加快建设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县镇大班额现象;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

  方案在办学条件上明确规定必须保障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着力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保留的村小学、教学点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需求。设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消除大通铺现象,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食堂或伙房规范卫生,满足学生就餐需要。采取新建、迁建、扩建、改建等措施对县镇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扩容改造,加强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建设。

  在教学质量上,大力推广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积极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与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使农村地区师生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积极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为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学籍管理等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将学生、教师、学校资产等基本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在师资力量上,方案注重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加快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实施特岗教师计划等多种方式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高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比例。面向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据悉,方案共明确了坚持扶贫扶弱保底、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分类分校组织实施等三个工作原则,原则之一的坚持扶贫扶弱保底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特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特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兼顾其他县(市、区)。主要面向农村,立足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基本需要。同时,方案还就保障基本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设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推广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等六个工作重点作出明确指示。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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