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庆节期间开展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安、地税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0个专项监督检查组,从9月25日开始,对国庆节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特别是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这次专项监督检查,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实地察看与检查账目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抽查25个市(州)、县(市、区)和中省直部门、企业、高校,重点检查八项规定制定以后穿上“隐身衣”,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和各种名目借口,到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办事处、私人会所、农(山)庄等场所大吃大喝、聚会宴请,以及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车钓鱼、公车摄影)等问题。
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将深入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问题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