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昨日发布7000余字的警示信息,提醒市民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陷阱”。
警方称,“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养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开发庄园……非法集资有12种常见的表现形式,警方提醒市民注意甄别。
种植、养殖、债权、股权等是热点
在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往往出现在种养业。警方称,从目前发生的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具体有以下12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
3.认领股份、入股分红;
4.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
5.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
9.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
承诺高回报 回报率能达到几百倍
警方人士指出,用暴利引诱是不法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在农业、林业、房地产、网络等领域,这些不法分子的手段多样,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额回报。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词汇,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骗取群众信任。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税务手续,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加大宣传骗取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友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从这6方面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如何判断是否非法集资,该注意哪些事项?警方人士提出6点建议: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投资陷阱。
2.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公司和机构,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做决定。(更多内容关注记者新浪微博“@杨宝顶”。)
提醒
非法集资损失自负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具体情况包括: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