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9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从2014年至2020年继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实行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批100名左右。同时明确“省贴”专家的跟踪管理和退出机制,打破了以往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终身制”。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集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奖励于一体的重要的人才制度,我省自1993年在全国率先实施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以来,共选拔享受津贴专家1858名。与之前相比,我省此次对“省贴”专家选拔条件更加明细化、定性化、定量化。细化了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业绩成果,新增了契合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要求的相关业绩条件。明确将获奖人员定性为奖励成果的主要完成者,进一步明确获奖层次和获奖者排名。适当调整了高技能人才的申报条件,让一些身怀绝技和业绩能力突出的技能人才有机会申报。
在专家跟踪管理和退出机制上,此次明确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建立个人档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解决专家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专家的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强化奖惩机制,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在专家疗养休假、课题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考核结果确认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8万元。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含中央驻皖单位人员),参照省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由省政府再给予一次性1.8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