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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10月起年检改年报 连续三年漏报将被拉黑

2014-09-05
来源:浙江在线

  【摘要】 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浙江将于10月1日起开通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施行30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同时废止,企业可通过该平台填写电子年报。

  浙江在线杭州9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潘杰 通讯员 沈雁 江文泉) 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浙江将于10月1日起开通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施行30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同时废止,企业可通过该平台填写电子年报。

  此外,该平台将面向社会公开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网友可登陆查看全省所有企业、个体户的登记信息、违法失信记录。

  每年1-6月进行统一填报

  连续三年漏报将被“拉黑”

  企业年检制度废止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

  年度报告需要覆盖的内容还包括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但这一类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由企业决定。

  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副处长纽建平告诉记者,如果网友希望了解到企业未选择公开的部分内容,可以凭企业出具的授权书到工商部门查询。

  截至8月底,浙江在册企业总数达到119.51万户,同比增长16.35%;各类市场主体总量首次突破400万户,达到400.75万户,同比增长9.51%。

  其中,企业数字证书在企业的覆盖率已经超过50%,这部分企业可以直接登录系统填报;未使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的,事先可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报联系人和手机号码的备案手续,工商部门会向经过备案的手机号码发送年报登录密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仍采取纸质报告方式,直接提交或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登记机关,鼓励其采取电子填报。

  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表示,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在政府招标、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也将受限。

  申报时间从半个月缩至1天

  每年以3%比例抽检年报真伪

  9月1日起,杭州率先试行内资企业年报制。截至4日9时,已有4100多家企业登录杭州市年度报告系统进行年度报告操作,已有3305余家进行了备案操作,895家企业成功提交了年度报告。

  浙江万铭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说:“之前我们年检先要去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报告,随后还要历经网上申报,到工商窗口送审等诸多流程,一趟下来起码半个月,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还需要支付审计费用。现在我们只要在系统中填写相关经营情况并上传,一天之内就能完成。”

  采用电子年报制后,工商部门无需逐一审查企业填写的数据真实性。裘东耀表示,为了确保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工商部门将根据企业注册号随即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摇号比例不低于3%。

  同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记者了解到,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企业,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企业可以对自行公示的信息纠错,所修改的前后内容需同时公示;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的,由工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刘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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