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连云港9月4日电 (王全印、吴纪攀)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许庄村群众近日向人民网反映,开发区早年征占该村大量土地,却长期“耍赖”拖欠土地补偿费本金及利息共计3900多万元。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确认了这笔欠款总额,称已于今年6月份与许庄村委会达成还款协议,计划分5年还清。
海州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经连云港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现为省级开发区。据当地村民反映,开发区筹建之初和成立后累计征用许庄村委会土地数千亩之多,补偿费用却未能如期到位,被征地群众坚持反映多年但效果不彰。一份2008年的资料显示,开发区占用许庄村2005年之前村组集体的土地本金利息补偿款以及2005年之后桥涵补偿款共计53034307.4元,拟5年付清。然而,到去年还款期满时,这笔款只还了不到一半。
6月24日,许庄村两委向村民发出公开信,称经对账核实,现许庄村与开发区管委会已确认相关欠款的本金总额为2886万余元。公开信还提及,经当地政府召开多部门会议,认定该款项为依法提留的村集体共有资金。一位知情村民称,这部分本金再加上多年欠款形成的1000多万元利息,欠款总额共3900多万元。
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侍晓接受人民网采访时确认,3900多万元土地补偿款属于开发区与许庄村委会之间的债务。6月28日,开发区管委会已与许庄村委会签订协议,准备在5年内还清欠款,其中2014年还500万元,2015年还700万元,2016年还800万元,2017年还900万元,2018年还完剩余的1000多万元,每年年底前一次性划入村委会账户。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蒋德军律师表示,按照土地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至于对土地补偿费的处分,可以通过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来决定具体的分配和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