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昨天,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我市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等清理后予以集中公示。
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实行阳光收费。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责令全额退款外,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监督电话:市物价局:12358 市教育局:65608550
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变
武汉市中心城区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学生只需缴纳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小学一至二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三至六年级95元、初中生170元,这样中心城区中小学生(除住读生、在校就餐的学生外)每生每学期需要缴纳的费用最多为170元。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3个乡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生,将免缴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
按规定,初中、小学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初中、小学就读,与武汉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公办省、市级示范(重点)高中的计划生学费为675元,一般公办高中计划生学费为470元。
部分公办幼儿园收费微调
对比上半年春季开学收费标准,省、市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收费略有上涨,省示范幼儿园由460元每生每月上调至600元每生每月,市示范幼儿园由400元每生每月上调至500元每生每月。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不变。
“收费调整,我们既要考虑到公办园的实际办学成本,也要考虑老百姓感受和经济承受能力。”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优质公办幼儿园无论是硬件还是教学,私立幼儿园都无法比拟。但在收费上,公办园却只有同类私立幼儿园的三分之一甚至五分之一。”资深教育人士指出,这就是眼下公办幼儿园个个紧俏的根本原因。
列出四类收费违规“清单”
此次,相关部门列出违规收费行为“清单”,以下四类行为将被问责:
在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擅自设立项目、确定标准收取以下费用:与入学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一科一辅”之外的教辅材料费、试卷费、补考费、转学费、复(油)印费、饮水费、水电费、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蒙氏班)费、班费、幼儿教材(活动材料)费、幼儿及寄宿生被褥费、影视教育费、自行车看管费、饭卡及图书阅览证工本费和押金、文体活动物品费等。
扩大范围及超标准收费。
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费,违背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伙食费、校服费、学生奶费、商业保险费、“校讯通”(“家校通”等)购置费及通讯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教育活动读本费、乘车费、报刊费、照相费等。
不按规定程序收费,包括未在校内固定和醒目位置长期公布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等。
全市中小学确保“一科一辅”
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我市今年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按照“教辅服务教材、全省统一目录、学校推荐版本、市区审定监管、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确保在任一学习阶段1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1套教辅材料(以下简称“一科一辅”),鼓励有条件的区由政府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辅材料。
学校提出推荐选用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在推荐给学生前,须向学生及家长发放《申请学校代购教辅材料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告知单》须包含以下内容:“一科一辅”、“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学校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名单及价格;是否自愿购买并申请学校代购教辅材料“回执”等。学生家长在“回执”上签署意见同意“自愿购买并申请学校代购教辅材料”,并将“回执”交回学校后,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
违反“一科一辅”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不按规定代购、或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违规教师进行处理。区教育局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区教育局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 周锐 通讯员 邹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