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三亚新闻网记者刘丽萍摄)
8月25日,三亚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三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
会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三亚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关键举措,切实抓实抓好。
意见同时要求从做好组织协调、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惩治腐败件、坚持抓早抓小等5方面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为确保“两个责任”落实,三亚创新举措推动履职尽责。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应当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的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意见还要求建立约谈制度、“一案双查”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上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约谈该地方、部门或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责任人,指出存在问题,责成作出解释和说明。另外,在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履职情况。
意见还就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提出实施措施、工作方法、思想共识和机制改革等。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三亚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