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来宾8月13日电 (王勇)近期,来宾市委、市纪委积极配合自治区纪委对来宾市政协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查处,对来宾市政协相关处级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和相应的组织处理。
经查,2013年6月至12月,来宾市政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组织由政协副主席带队的8个课题调研组分11批次赴外省调研,其中10批次不同程度存在超调研内容和行程到景区景点旅游,或以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构成挥霍浪费错误。其中,来宾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庆琨和来宾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刁其疆、赵比练等3人为考察组副组长,负责考察组的具体事务,直接参加了变相公款旅游,对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均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来宾市委作出改进作风的多项规定后,来宾市政协还组织以调研为名的变相公款旅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来宾市委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在配合自治区纪委对多名厅级领导干部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管辖范围内的处级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经来宾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庆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刁其疆、赵比练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参与变相公款旅游的其他同志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对来宾市政协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的相关处级干部的查处,表明了来宾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今年以来,来宾市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6起,处理19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狠刹各种不正之风。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宾市委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这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