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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政策推进城市雨水综合利用

2014-07-30
来源:广西日报

  如今的城市,一遇大雨就被“泡”,进入“水城”、“看海”模式。个中原因,除了城市建设重“面子”轻“里子”,让城市的“内脏”很受伤之外,也与没利用好雨水有关。

  每到汛期,广西雨水充沛,我们能否把天上掉下来的雨水回收用于绿化、洗车和空调补水呢?近日,自治区住建厅出台《市政设施、小区及建筑雨水利用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今后的重点工程、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绿色建筑等建设项目都应设置雨水利用设施;鼓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含各类建筑物、广场、停车场、道路和其它构筑物等建设工程设施)设置雨水利用设施;鼓励已建成项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雨水收集利用改造。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将给市民生活、城市生态、城市排涝等带来积极影响。

  广西城市雨水利用刚刚起步、潜力大

  《意见》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加快实现水环境治理由水资源开发、排放单向利用向综合利用、循环利用转变;由依靠远距离调水向水资源就地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转变。

  据介绍,广西是全国降水量最丰富的省区之一,雨水利用潜力很大。但是,广西城市雨水利用刚刚起步,建设资金缺乏,政策不完善,雨水利用及资源化建设不够广泛和深入,环境效益没有充分发挥。目前,全区各地的雨水基本都是通过排水管道直接排到江河、湖泊等水体,造成水资源极大浪费。

  据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专家杨敬军介绍,广西大部分地区年平均降水量为1300-2000毫米,而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1500-2800毫米,水面蒸发量较大,需要补充水较多。桂西北地区一些缺水城市,雨水利用是直接或者间接解决城市水源的重要途径。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要结合排水排涝规划实施

  为了推进雨水的收集利用,《意见》提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要结合城市排水排涝专项规划实施。《意见》还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要同期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对雨水进行就地入渗回补、收集直接利用或调蓄排放,实现雨水综合利用;已建成的公园绿地凡具备雨水收集建设场地条件的,应补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可因地制宜地制定适用当地的雨水生态利用、雨水径流传输与收集、雨水渗透、涵养等技术。优先考虑入渗回补地下水、储存直接利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杨敬军说:“通过多种工程性措施,既可以收集屋面、地面等较为清洁的雨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景观水体的补水、绿化、洗车用水和空调补水,还可以通过配套完善雨水下渗和调蓄排放设施,缓解城市排水管道压力,从而减少城市内涝灾害。”

  雨水利用工程建设纳入各地主管部门绩效考核

  雨水由于其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社会积极性不高成为推进城市雨水综合利用的瓶颈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意见》提出,雨水利用设施应与建设工程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同时,《意见》还明确,雨水利用工程建设工作将纳入各地主管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对新建(改、扩建)及已建成项目,从公共财政投入或现有城建资金渠道中明确雨水利用工程专项奖励经费,通过资金激励来引导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朱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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