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山西省将开展2014年建筑市场监督执法督查,重点督查2014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整改,并记入企业人员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此次整改要求住建主管部门督查各市、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省外企业入市及项目登记工作执行情况;本行政区内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在建工程项目台账、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诚信档案等),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整改等情况。
从8月1日起至9月20日为自查整改阶段。对查出的问题分类汇总,建立台账,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上报。10月10日至11月10日为期一个月的时间,省住建厅将进行抽查,每个市市区至少抽查4项在建工程(太原市至少6项),每市抽查1个县,每个县至少抽查两项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