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山西省將開展2014年建築市場監督執法督查,重點督查2014年以來新開工、投資額500萬以上的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督促整改,並記入企業人員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罰。
此次整改要求住建主管部門督查各市、縣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建築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和《建築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制度》執行情況;省外企業入市及項目登記工作執行情況;本行政區內建築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工作開展情況 (包括在建工程項目台賬、項目各方責任主體誠信檔案等),以及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及整改等情況。
從8月1日起至9月20日為自查整改階段。對查出的問題分類匯總,建立台賬,並將自查及整改情況上報。10月10日至11月10日為期一個月的時間,省住建廳將進行抽查,每個市市區至少抽查4項在建工程(太原市至少6項),每市抽查1個縣,每個縣至少抽查兩項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