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国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2月,天津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提出向社会力量购买7大类286项服务事项。日前,市财政局又制发《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服务项目分类的原则,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通知》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公文印刷、物业管理、公车租赁、系统维护等。第二类为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法律咨询等。第三类为增强国民福利,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天津确定,第一类服务项目中相对通用且具有一定竞争条件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第二、三类服务项目中具有较强特殊性和复杂性且不具备竞争条件的,应当探索委托、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新型合同类型。或者采取大额项目拆分,新增项目另授的模式,将服务项目分别授予不同的承担主体,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发展多元承接主体。
目前,天津正在着手将一部分教育、卫生、咨询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交民间组织承担。负责此项工作的市财政局总经济师赵家旺介绍:“过去政府要办一些事务,就会成立事业单位,要人、要钱、要编制,以后政府不再养人,而是购买服务。比如,政府的各类咨询部门,要通过招标聘请中介管理,这都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今明两年,天津将重点在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公共文化、环境保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工服务、公益宣传等领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市场机制,政府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实现由“养人办事”向“以事定人”转变。
天津政府购买服务的全面推开,意味着将有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其中。赵家旺说,小到一张居家托养代金券,大到每天几百万吨的污水处理合同,都要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制度进行。2012年天津财政购买服务资金为10亿元左右,2013年增加到15亿元,今年预算安排达到25亿元,未来三年的增幅要在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