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太原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出口煤及褐煤(以下简称煤)25.2万吨,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52.3%,占全国煤出口总量的8%,价值1.9亿元,下降65.7%,出口平均价格为每吨753.9元,下降28%。同期进口煤222.3万吨,下降13.3%,价值10亿元,下降22.3%,进口平均价格为每吨448.6元,下降10.4%。
按照收发货单位口径统计,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出口煤67.8万吨,下降12%,占全国煤出口总量的21.5%,进口煤没有进口至山西境内。
主要特点:
一是进口以民营和国有企业为主,出口以国有企业为主。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口煤116.8万吨,增长2.3倍,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52.5%;国有企业进口煤105.5万吨,下降52.3%,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47.5%。同期,国有企业出口煤25万吨,下降52.3%,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99.2%。
二是主要自印度尼西亚和澳大利亚进口,主要出口至韩国和日本。上半年,山西省自印度尼西亚进口煤118.4万吨,下降35%,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53.3%;自澳大利亚进口75.8万吨,增长48.1%,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34.1%;自南非进口16.2万吨,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7.3%。同期,对韩国出口18.9万吨,下降63.9%,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75.2%;对日本出口6.1万吨,增长217倍,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24.3%。
三是进口以其他烟煤为主,出口以无烟煤为主。上半年,山西省进口其他烟煤138.1万吨、增长40%,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62.1%;进口其他煤40.7万吨、下降50.8%,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18.3%;进口褐煤31.6万吨、下降29.7%,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14.2%。同期,山西省出口无烟煤19.6万吨,下降44.9%,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78%;出口未制成型的炼焦煤5.5万吨,下降67.9%,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21.9%。
四是按收发货地口经统计,出口以吕梁、朔州和阳泉为主。上半年,吕梁出口煤炭23.4万吨,增长1倍,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34.5%,价值1.9亿元人民币;朔州出口煤炭20万吨,增长11.8%,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29.4%,价值1.3亿元人民币。阳泉出口煤炭16.3万吨,下降45.8%,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24.1%,价值1.2亿元人民币。
煤炭出口量大幅下跌的原因是:山西省煤炭主要向韩国和日本出口,而且拥有距离优势、交货期短的优势,但常常出现出口市场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的情况。与我国相比,印尼的煤炭资源埋藏浅,开采成本低,外运成本也低,煤质好;澳大利亚生产效率高,基础设施完备,并且市场机制完善,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大大超过我国。据企业反映,煤炭出口利润微薄,但资金回流快,仅对企业现金流通作用较大。全球天然气发展,也阻碍了煤炭需求增长,未来国际动力煤供大于求形势将继续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