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每年将向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分别补助5000万元,支持这两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7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按照今年3月,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试行特别机制和特殊政策的意见》, 自治区财政厅今年起每年为两个经济开发区各拨付50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还将全额留存两个经济开发区2012年至2021年十年内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这也是两个经济开发区享受的特殊政策。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设立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由于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困难、招商引资难度大等问题突出,特殊的政策落实很难有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获得持续的资金支持显得尤为重要。
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这两个开发区的发展对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就业,提升新疆在国家向西开放,实现东引西联,以及促进陆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意义重大,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喀什经济开发区面积约50平方公里,包括喀什市40平方公里、伊尔克什坦口岸10平方公里。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面积约73平方公里,包括霍尔果斯口岸30平方公里(含国务院已批准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13.16平方公里)、伊宁市35平方公里、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8平方公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