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半年投入12.3亿元救灾
新疆日报讯 (记者杨英春报道)针对新疆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2014年上半年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投入12.3亿元救灾,受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据自治区民政厅统计,上半年,新疆相继发生了地震、低温冷冻和雪灾、大风沙尘以及洪水、山体滑坡等多种灾害。截至目前,各类自然灾害已造成150多万人次受灾。
面对各种灾情,自治区党委、政府周密部署,快速有效组织了抗灾救援工作,并把保障灾区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24小时内救灾人员到位、救灾资金到位、救灾物资到位、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一有灾情发生,民政系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拨救灾物资,积极向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得到救助。
为有效应对突发灾害,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强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乡、村五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步推进中央级、地、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确保在灾害发生24小时内将救灾物资运往现场。此外,自治区大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建成自治区、地(州、市)、县、乡、村(社区)五级减灾体系。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表示,我区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近年来,自然灾害的多样性、多变性也更加明显,极端天气增多。今年下半年,民政厅将着手建立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常态防灾和非常态救灾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同时,还将加速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应急避难场所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