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中新网乌鲁木齐6月23日电(记者 戚亚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正式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6月23日来自新疆兵团发改委的消息称,新疆兵团近日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力求打破制约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兵团能源、电力、市政公用事业及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新疆兵团近年来越发注重民间投资的吸引,以此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民间资本在拉动经济增长、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活力、创造就业、促进职工多元化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数据显示,2014年前4月,新疆兵团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5.9亿元人民币,增长28.8%,其中民间投资达77.6亿元,增长9.5%,占投资总量的44.1%。而在今年一季度,此占比则达到了51%。
记者获悉,为力促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新疆兵团还就《实施意见》同步制定了《兵团促进民间投资行动计划(2014-2015年)》,明确了包括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工业转型升级、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业建设、社会事业和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民间投资信息引导和规范管理八个方面的21项具体行动计划。
根据该行动计划,新疆兵团将力争用两年时间使民间投资年均增速高于兵团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到2014年底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2015年底达到55%以上。
2014年,新疆兵团计划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70亿元,投资重点为继续实施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和促进“三化”建设的重大项目建设,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适当增加技术改造和高技术产业化投入。